阿里巴巴或为赴港IPO作妥协

阿里对赴港上市还有希望

阿里巴巴可能作出妥协,以便能获准在港交所上市,这对上市公司的小股东而言将是一大胜利。在此事中,香港证券监管者坚持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原则,而不为赢得阿里巴巴IPO大单而接受后者的要求,因此值得称赞。如果阿里巴巴最终达成能获准在香港上市的折中方案,那么也应当为自己树立良好范例而骄傲。该公司若能同意更好地保护小股东权益,则会向其他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传递重要信息。对此此类公司的创始人而言,他们通常都将公司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对小股东的重视有限。

自8月以来,阿里巴巴与香港证券监管者陷入争持。当时最早传出的消息是,阿里巴巴在上市事宜上寻求豁免,以便绕开相关规定,让创始人马云及其他高层在公司上市后继续拥有控制权。按照该公司的最初提议,合伙人将保留提名董事的权利,从而拥有了对公司控制权。

阿里巴巴的提议属于“双轨制”股权结构,即可发行不同权益的两种股票。按照港交所的上市规定,这样的提议自然无法获批,理由是这样的结构会令小股东的控制权被摊薄,从而有损他们的权益。阿里巴巴认为,公司高层需要保留控制权,以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路线,而这与更加注重近期利润的小股东有时存在冲突。

尽管香港仍是阿里巴巴的首选上市地,但在被香港证券监管者拒绝后,有媒体报道称该公司考虑赴纽约上市,甚至会转道伦敦上市。眼下,又有中国媒体报道称,该公司可能准备新的计划,以更好地保护小股东利益。按照新的计划,该公司要求在28名合伙人中选出CEO,意味着CEO作出的所有重大决定原则上都需得到这些合伙人的支持。

事实上,阿里巴巴的绝大多数股东或许乐意让马云及他的管理团队经营公司,因为他们在过去10年的成绩斐然,以让该公司发展成如今中国身价最高的互联网企业。2005年,阿里巴巴的估值约为25亿美元,当时该公司引入了雅虎这样的战略投资者。如今,该公司估值已飙升至1,000亿美元。

但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行业,谁也无法保证马云和他的团队能继续如此出色地经营公司。如果阿里巴巴在今后开始出现问题,非管理股东应当有权更换管理团队,甚至应当在制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上拥有话语权。

马云不想让控制权旁落的这种情况,在中国互联网企业中属于普遍现象,这些企业通常由创始人当一把手,他们在企业上市后仅保留少数股权,但经常会紧握管理控制权不放,对小股东不是很重视。

在线游戏企业巨人网络<GA.N>在2011年一度成为关注焦点,原因是股东在当时获悉了公司投资与核心业务毫不沾边的保险公司。这样的冲突可能也是该公司创始人史玉柱今年决定卸任CEO的部分原因。此外,尚德电力<STP.N>投资一只光伏基金,这项有问题的投资导致旗下无锡尚德快速衰落并破产,创始人施正荣被迫离开,也是类此的情况。

中国民营企业的创始人需要明白,他们对小股东也有责任,应当通过谨慎的管理来努力赢得这些投资者的尊重。对于香港证监管者在阿里巴巴的问题上决定维护少数股东的权益,我觉得值得称赞;与此同时,如果马云和阿里巴巴最终能够就股权结构达成协议,让小股东享有应得的权益,那么也值得称赞。

一句话:如果阿里巴巴作出妥协后获准在香港上市,对小股东而言将是一大胜利,亦可向中国科技企业的创始人们传递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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