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及光伏企业获有利裁决

中国风电、光伏受有利裁决

世贸组织(WTO)旗下委员会裁定,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此外,美国法官对涉及中国三一重工<600031.SS>在俄勒冈州风电项目案子的裁定对三一重工有利。这两项在时间上出现巧合的裁定其实毫无关联,却令来自风能和光伏产业的中国新能源企业受到提振。不过,这两件事表明,由于涉及企业有政府背景,美国当局对其存有戒心。

相关争端不会就此打住,华府很有可能在其中一宗案子甚至在两宗案子中占上风。不过,WTO关于光伏产品的裁定对华府而言可能是一场硬战,至于为何稍后再做解释。相关裁定可迫使美国当局寻求协商解决,这对于整个光伏行业或许是好消息。此类协议可维持强劲的全球竞争,让几乎所有人受益,而这也是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先来看看WTO相关裁定。美国当局认为,中国光伏企业在多方面得到政府不公正的补贴,譬如使用政府土地、从国有银行获得低息贷款、税收优惠等。鉴于此,美国当局在两年前启动调查,最终决定向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WTO裁定对美国当局关于不公正的政府补贴说法并不持有异议,而是发现涉及的部分程序有问题。简单说,就是WTO裁定认为,只有在证明涉及企业完全或部分为国有的情况下,国家才能征收此类反倾销税。鉴于多数中国大型光伏企业起初都由风投支持的私企创建,现在又发展成为大型上市企业,这就令美方的裁定显得有点问题。

依我之见,WTO的裁定似乎以技术细节为基础。鉴于中国当局决定大力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因此显然向国内所有光伏企业提供了补贴。但规则就是规则,美国及其他所有人都需遵守。美国方面可能仍会努力证明,像英利<YGE.N>、阿特斯<CSIQ.O>等中国光伏企业部分属于国有。但我希望奥巴马政府借此机会重新思考其立场,努力寻求协商解决此事。

与此同时,美国法官裁定,奥巴马政府以国家安全担忧为由不批准三一重工风电项目的做法不够透明。这场官司始于近两年前,最新裁定推翻了低等法院支持奥巴马政府的裁定。

根据最新裁定,法官认为奥巴马政府否决相关项目的理由过于隐晦。此前有报道怀疑,由于涉及项目位于一家制造高科技无人机的国防工厂附近,导致美国当局担心该项目涉及间谍活动。我认同法官的裁决,也觉得美国当局需要提供至少一些相关的证据,因为其决定可能会导致三一重工投资损失惨重。

一句话:WTO对美国向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所做的裁定,可能迫使美国当局重新思考其立场,寻求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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